为进一步发挥主席团的重要作用,确保摄影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文联关于加强各全国文艺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履职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充分发挥主席团集体领导的重要作用,主席团成员应当讲政治、顾大局,在工作中加强团结,相互支持,真正做到发扬民主、科学决策。
三、自觉维护协会形象,带头推进行风建设。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对各种不良现象、思潮、风气,积极发声,坚决抵制。
四、积极关注摄影界的动向,及时报告摄影界有关情况和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严格执行主席团会议决定,不得对外发表与主席团会议决定不一致的言论;提交主席团会议研究的议题,应事先充分沟通,不能临时动议。
六、未经协会同意,不得以主席团成员身份在报刊、杂志等媒体公开发表文章和接受记者采访,不得代表协会发表言论。
七、未经协会同意,不得参与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摄影评奖、节庆和展会等活动,不得代表协会参加其他各类社会活动。
八、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主席团研究的事项,涉及协会重大事项和摄影界敏感问题,不得对外泄漏或发表个人意见。
中国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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